新疆高院在二审时查明,1998年至2014年期间,李彦明利用职务之便索取、收受刘某、曲某、陈某、王某等人财物共计1561.313559万元,其中与其妻子张燕共同收受909.033559万元。
一审认定,虞骐、陆敬辉、叶玮等20名被告人分别结伙,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虚构事实,隐瞒真相,骗取他人钱款,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,且属共同犯罪。
《奔月探海逐梦……国企创新突围 大国重器彰显实力》案件虽已宣判,但本案中被骗女大学生小蓉的遭遇,却值得所有人警惕。她是如何踏进“套路贷”陷阱的?记者走访并整理了全过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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